今日头条把今日油条告了(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案)
本文目录一览:
- 1、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引关注,“傍大牌”有错吗?
- 2、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你认为这合理吗?
- 3、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是侵权吗?
- 4、今日油条被今日头条诉侵权,不同领域商标相似属于违法吗?
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引关注,“傍大牌”有错吗?
傍大牌肯定是有错的,比如说像如今的今日油条,他在宣传推广以及口号上,跟今日头条有着高度类似。那么这样的结果就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误认为今日油条跟今日头条有着特定的某种联系,容易让消费者混淆,或者说误认为是今日头条公司经营的,如果该今日油条经营不善,产生了负面报道或者说负面信息,那么第一时间殃及的肯定是今日头条长期以来积累的声誉和信誉以及市场的口碑。
所以在这里我们就能够知道,傍大牌确实是有错的,因为今日油条和今日头条之间已经产生了相关联,导致了做出了误认的事实情况。并且今日油条主观上确实是攀附了今日头条的商誉,借助了今日头条注册商标多年累积的声誉以及知名度,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为今日油条不管是外形还是logo,或者说菜单与今日头条的相关设计高度认识,如果抛开一个油字,那么简直就是今日头条的复制版。
傍大牌也需要注意商标著作权,想想看今日头条设置的logo以及宣传标语,还有手机的界面,你都拿过去抄作业,这明显就是高度故意。比如说今日头条宣传的:你关心的,才是头条,今日油条宣传的:关心你的 才是好油条,给人第一感觉是不是直接有抄作业的嫌疑在里头?
傍大牌已经涉嫌抄袭并且侵犯他人商标,所以这属于错误的行径。因为人家在这个牌子上已经投入了资金人力、物力进行宣传推广,已经形成了一个驰名商标。对于别人所付出的努力,被大众广而告之,突然之间被今日头条搭顺风车,这样明显是对他人付出的一种不尊重,同时也是在市场竞争中缺乏了诚信意识。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你认为这合理吗?
其实我觉得是合理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想要做成一个品牌,做成一个驰名商标,确实相当的不容易,并需要长期的宣传和使用,同时也要积累很高的知名度,那么才有可能让大家所熟知。像今日头条,它也是经过了很多的积累,也经过了长期的市场宣传,才能够成为互联网中一个让人熟悉的品牌,让人熟悉的公司,如果被其他的公司也效仿,那么今日头条公司做了那么多的宣传和努力,岂不是白费了吗?所以他起诉今日油条,我觉得合理。
起诉归起诉但是否合法呢?这个还真的不好说。毕竟也有过类似的案件,结果判决确实出乎意料。比如说像海底捞起诉河底捞的这个案件,就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判决。因为中国文字有很多是可以有共同点的,海底捞和河底捞之间它存在一个差别,那么就是一个海字,一个是河字。而今天的今日油条和今日头条之间也确实产生了一些分别。比如说今日油条,我们可以理解成为是今天制作出来的油条,今日它是一个形容词,难道我不用今日油条,难道还用昨日油条前日油条吗?不符合食品常识啊。
当然也有相关的律师,他们会认为胜诉相当的不容易。因为我们都知道今日头条它的使用范围是属于互联网信息类的,而今日油条是餐饮行业的。对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来说很少去保护那些跨界比较大的。也就是说你一个做互联网的,突然就让人家那些做餐饮的不能用今日二字,显然是不符合规矩的。
但是我觉得它的合理性在于它的外表的一些相关设计,也模仿了今日头条的相关设计。当然对于相应的宣传标语也特别像今日头条的宣传。比如好油条今日造,当然了,商标是否侵权自然会有法律规定,但是起诉是每一家企业的权利,今日头条他肯定想要通过法律判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是侵权吗?
抄袭
目前,今日头条起诉自己的卵胞兄弟今日油条侵权自己的商标,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所属于河南的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店铺装修、菜单与logo和今日头条大相径庭被告商标侵权。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称为纯属巧合,然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虽然二者不是同一个行业,但是今日油条的店面装修格式、菜单、logo、摆盘与今日头条APP界面大相径庭,仅仅有一个字的区别外,其他的与今日头条APP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且照抄照搬今日头条宣传标语也十分相似,将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了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不仅仅如此,今日油条还模仿了格力的标语将“好空调,格力造”口号改成“好油条,今日造”、而且店内还出现了王思聪的卡通头像等等。我在大众点评上浏览大多数的客人都是因拍照打卡而来并不是为了吃上好油条,所以今日油条有很大嫌疑涉及侵权。若今日油条胜诉,那么今日油条的行为在道德上被人唾弃。
现在而言,我们的借鉴不等同于创新,创新就是在使我们从零到一、从无到有,这才是一个创新的突破,我们要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成果,如果我们能从别人的成果上加一些东西加以完善,我们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剽窃,还是一种侵权。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一些知名的企业每年都要交上许许多多的商标注册费,商标也算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提前注册商标也是相当于对它的一种保护,所以要杜绝抄袭,因为抄袭商标也算是一种侵权。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的行为算是侵权。
今日油条被今日头条诉侵权,不同领域商标相似属于违法吗?
在10月20日网络上流传了一则新闻让大家发起了讨论,经过了解原来是今日头条公司状告河南郑州市一家油条店,在得知该油条店取名今日油条并在网络上迅速走红。而走红的原因是商标广告都酷似今日头条APP,甚至菜单都和头条版面相似,而在油条店扩张的同时,也给今日头条品牌公司带来了品牌损失,在网络上看到的早餐店图片,不管是从文字上边还是设计方面,都和今日头条有相似之处。而在商标注册当中,只要不是相同或类似的产品都是可以申请,不构成违法。
在我国商标法当中,商标名称在不同领域使用不算侵权,除非该商标是驰名商标,可以不受商品类别的限制,但如果商标使用恶意或者与其他公司有相似产品时。受害方可以对该商标提出申请。在我国每个地方都存在商标碰瓷情况,希望我国可以出台相应的法律和规则。
在今日油条创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他是今日头条的忠实用户,喜欢它的设计,所以在开油条店时就找人这样设计了,但有热心网友调查发现今日油条公司山寨的不止今日头条一家公司,其中快手公司、格力公司、拼多多公司等都是其山寨的对象,并且已申请商标使用权。目前该公司已经开始招商加盟,并且与美团外卖和正大集团达成了合作关系。在这次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当中不仅仅为今日油条打了一个好广告,并还让其成为了网红打卡地。商标碰瓷这只是冰山一角,有热心网友用技术手段调查时,发现今日油条店和今日头条有百分之98相似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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