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诉今日头条(百度回应今日头条诉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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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诉今日头条
今日头条,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所以说起诉的被告是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网上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注册信息,就是起诉状要写明的被告信息:被告名称、住所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为什么今日头条说的都是六个月前的消息
今日头条已经接受调查
2014年6月,“今日头条”网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事件,国家版权局表示,早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之前,国家版权局就收到了有关传统媒体的投诉,称“今日头条”网未经许可转载了他们的新闻作品。国家版权局对此高度重视,已经受理相关投诉,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
遭到起诉
2014年6月24日下午搜狐宣布将对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该诉讼。
今日头条工作人员爆料称,搜狐公司屡次要求与今日头条合作,现在开始跳出来欺负创业公司,背后黑手开始显现。该员工还贴出了今日头条与搜狐来往的关于合作的邮件照片。
今日头条现在的版权情况怎样了?
首先来梳理一下今日头条迄今为止遇到的比较引人注意的版权问题:
2014年6月,《广州日报》起诉今日头条侵权,事件最后的结果是《广州日报》撤诉,双方和解,《广州日报》和“今日头条”还达成了合作的协议。
2014年6月,搜狐起诉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今日头条则于同日回应表示,这本质上是“行业之争”,是“今日头条的迅猛发展引发了某些竞争者的不满。”
2014年6月,国家版权局对今日头条立案调查,重点关注保护数字版权。结果:国家版权局表示今日头条确有侵权,但是在积极整改。2015年4月,国家版权局入驻今日头条,开通头条号。
根据上面的几次版权问题,可以看出,今日头条面对传统媒体的版权纠纷时,主要采用的方法就是双方合作,包括内容页合作和开通头条号等方式。尤其是形式和微信公众号相似的头条号,让今日头条很有效的规避了版权风险。
对于搜狐,由于双方的确存在竞争关系,这里不予评价。
而国家版权局开通“头条号”可以说是今日头条在版权问题上的一大突破,可以一定程度扭转今日头条在版权问题中的负面形象。
而且根据我在今日头条看到的内容,他们在今年1月12日出台了《今日头条“头条号”平台违禁行为惩罚方案》,也持续有处罚的结果公示,貌似效果不错。现在中国市场的版权问题十分严重,要解决这个问题任重道远,但是既然今日头条一直在努力解决,那么给他一点时间,相信结果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