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运营管理(养老运营管理系统)
本文目录一览: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有哪些?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养老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第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 民政部门对在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折叠编辑本段第二章服务内容
第九条 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条 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 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和老年人指定的经常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地点;
(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意外伤害责任认定和争议解决方式;
(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的吃饭、穿衣、如厕、洗澡、室内外活动等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居住条件的住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三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 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通知代理人或者经常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应当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折叠编辑本段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七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 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养老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十九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护理等级等因素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物资,接受志愿服务。
第二十一条 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维护消防设施、器材,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养老机构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应急处理结果报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和住所地民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二十五条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养老机构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六条 养老机构应当经常听取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二十七条 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于暂停或者终止服务60日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方案中应当明确收住老年人的数量、安置计划及实施日期等事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民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安置方案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民政部门应当督促养老机构实施安置方案,并及时为其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折叠编辑本段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民政部门应当按照实施许可权限,通过书面检查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上级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下级民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服务范围、服务质量、运营管理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评估制度,定期对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养老机构评估工作可以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估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三十一条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养老机构管理的举报和投诉制度。
民政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上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纠正养老机构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折叠编辑本段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
(三)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四)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七)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折叠编辑本段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光荣院、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养老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养老运营管理的管理养老运营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养老运营管理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 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第六条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养老服务管理的意义与内涵是
关于养老服务管理的意义与内涵是相关资料如下
养老服务机构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的意义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国家简政放权政策的不断深化,养老服务市场已全面放开,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机构的运营主体。但同时,由于在举办主体、运营主体等多方面的差异,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方式和服务质量上也差异明显、参差不齐。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养老行业的事故发生率较大,服务不规范、信息不透明问题时有发生,仅2017年至2018年期间,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安全隐患严重、无法有效整治的养老院就达2000多家。由此看出,我国养老机构整体的服务质量亟待提升。
激发养老机构活力,推动养老机构健康、高质量发展,推行 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手段。 ISO 9001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ISO/TC176) 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是在总结了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的具有通用性和指导性的国际标准。自1987年首次颁布实施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和采用,为各种企业、机构实施、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提供了管理模式,对持续改进、持续满足顾客和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提高机构的管理水平都能起到良好的作用。 ISO 9001标准提出了一套科学系统的管理模式,基于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积极参与、过程方法、改进、循证决策、关系管理七项管理原则,倡导企业、机构在供应链管理、整体管理和具体的过程管理中采用过程方法,并结合PDCA循环和基于风险的思维,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养老机构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引导全体员工建立以老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起完善的、系统的、文件化的管理体系:通过系统化的人员培训体系,提升养老机构内服务和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规范和控制所有与服务老人有关的过程,系统的识别老人的需要,对不符合要求的有关规定及服务流程,及时发现并采取自我纠正预防措施,消除不合格和潜在不合格隐患,减小风险,减少因管理不当而引起的运行困难、机构难以壮大等问题,能够保持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并持续改善。
养老是重要的民生。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不仅事关养老院自身生存与发展,更是关系到2亿多老年人口特别是4000多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养老机构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将系统的规范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能够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增强顾客(养老对象及其家属)满意;提高管理水平,更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进而提高机构声誉增强市场竞争力规范市场秩序,愿养老机构中的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爱心、精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学习养老机构经营与管理的意义
满足老年人享受星级服务的需要 养老机构在硬件设施上采用高档次的标准,在服务模式上采用宾馆式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老人的生活服务用房倾向于家庭化布置,根据老年人特点做适老化处理。
对一个做养老服务的机构来说,品牌比生命更重要。品牌的成功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通过每个人的具体工作,在机构管理服务的每一个环节与过程,把塑造品牌作为各项工作的最高目标。老人看到那个标志或名称,感到温暖,愿意进来,可以安然托付人生。
养老机构,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
精益运营是养老企业的核心能力
对于中国养老行业的参与者来说养老运营管理,目前仍然处于摸索阶段,各种业态都在尝试,各种模式也在摸索。有人说轻资产的机构运营好,有人说重资产的养老社区好,也有人说社区居家市场最大。也许,从不同维度来看,的确各有各的好。
当然要做好任何一种业态或模式,都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需要构建自身的核心能力,比如运营能力、融资能力、项目开发能力、公关能力。不同的业态或模式,需要主要构建的核心能力也不同。但无论哪一种业态或模式,都离不开运营,因为运营背后其实是服务,是顾客。即便像肯德基这类企业,其商业模式中盈利主要不靠买鸡腿、汉堡,而是物业,但不能做出好吃的鸡腿、汉堡,人们就不会去肯德基,也无法靠物业实现盈利。做出好的鸡腿和汉堡,靠的是供应链,靠的是运营管理。随着企业经营越来越面向顾客,以顾客为核心的经营模式才是符合当今发展趋势的模式。
对于养老行业来说,基于运营管理为核心去构建核心能力,不断满足和提升对老人的服务水平,才是终极的目标。老人到养老运营管理我们的机构来,不是买那个床位,买的是护理服务,是与其他老人沟通,是文化娱乐活动,是吃好,是便利的医疗服务。所以,服务才是我们提供给老人的产品,是老人选择我们的根本原因。而服务的提升,本质上需要运营管理水平的提升。
为此,精益运营战略是养老企业尤其是机构运营企业的最优选择,也很可能是必然选择。有人说,精益生产不是生产企业用的吗?主要就是准时生产制(JIT)、单件流、看板管理,我们服务企业不适用。这些工具方法的确是精益生产里面经常用到的,但事实上这些根本不是精益生产的内核。精益生产的内核是尊重员工,以顾客为中心,强调文化驱动。这些不正是我们养老企业最需要的吗?
精益运营是一个系统的概念,需要从文化到组织,再到人才、流程,以及日常服务和管理的完整体系。要推行精益运营,看起来似乎前头万绪,而且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工具易学,但文化理念改变较难,没有好的文化和理念,精益运营战略推行也会很困难。也许我们无法制定出完美的规划,但可以选择从两个点来首先突破:
一是简政放权。无论是公司总部,还是控股公司,乃至机构内部,先理一理管理者做的事情,对照顾客为核心的标准,按照对为顾客创造价值排序,砍掉排名靠后的工作,总部放权给控股公司或机构,机构院长放权给中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放权给基层员工,让创造价值的人员拥有该有的权限,能够更加简单去工作,一切都是围绕如何提升服务去思考和努力,而不要还要考虑其他的事情,因为很多时候你专注做一个事情都未必做得好,何况,同时做多个事情。处于上层的管理者,一切的管理工作为创造价值人员的工作去做设计和优化。
二是突破某一两项服务做到极致。曾经看到一篇文章,上面对于如何提高养老企业的服务水平,它的办法第一就是打扫卫生,第二是坚持打扫好卫生,第三是有规律的打扫好卫生,其背后是该文章的作者认为干净整洁的环境是最重要的。对于我们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呢?现在没有去做调研,无法轻易下结论。据运营部门的人说,曾经在部分机构做过养老运营管理了解,伙食是我们机构入住老人比较关注的服务。如是这样,我们就把伙食作为第一突破口,把伙食做到极致,哪怕伙食本身是略微亏钱也不要紧。必要时,可以成立专门团队来研究和开发适合老人的专门伙食,不断推陈出新;机构的厨师进行统一管理,开展集中培训,先把伙食服务质量大幅度提升,甚至推行标准化。以后无论走到哪里,一提到我们的机构,马上想到的就是伙食好。佰仁堂,好伙食,可以成为我们的宣传口号。
总结一下,顾客是根本,运营是核心,一切的一切,包括组织架构、激励机制、流程设计、人才培养等等,都要围绕运营来构建和优化。精益运营战略是当前养老企业尤其是机构运营企业的最优选择。要实施精益运营战略,工具方法都是其次,最核心的是文化和理念的重塑,但这是个长期过程,现实的做法可以选取某些点把它做到极致,慢慢构建起精益运营的核心能力,这样才能在以后的发展中无往不利,无论做什么业态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