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运营咨询 > 正文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

cy2年前 (2023-02-07)运营咨询44

本文目录一览:

兰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管理,保障运营安全,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城域快速轨道系统等。

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城市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桥及路基、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遵循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领导,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重大事项。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具体建设活动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规划、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市管理、环保、水务、生态、价格、安全生产监督、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房屋征收工作,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设施保护工作。第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实行特许经营,经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融资、安全运营、设施维护、秩序保障、应急处置等日常工作。第七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与社会投资相结合。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参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补贴机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综合开发需交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市人民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级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鼓励对新建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综合开发。实施综合开发的,开发收益应当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第八条 建设和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应当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采取防噪声、防扬尘、防振动、防电磁辐射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第二章 规划与用地管理第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衔接,兼顾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及人防工程建设规划,预留必要空间以确保安全便捷的换乘条件及足够的疏散能力。第十条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括线网规划、建设规划以及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一体化换乘设施规划等。第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一体化换乘设施规划由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人防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按国家规定的有关程序报批。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沿线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以及专家的意见。

依法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第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列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供应;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混合开发居住、商业、办公等复合利用的土地,按主用途确定土地供应方式。主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以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兼容用途用地,按协议分摊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协议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其所获经营收益优先用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第十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做好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管理。在确定轨道交通车站用地范围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预留换乘枢纽、公共汽(电)车和出租汽车站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6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机电设备、通信信号系统和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四条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轨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其所属的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输管理处)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市交通局可以委托上海市城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交通执法总队)实施本条例规定由市交通局实施的行政处罚。

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负责其运营范围内轨道交通运营的日常管理工作。经市交通局认定具备实施行政处罚条件的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市计划、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实施本条例。第五条 本市轨道交通实行统一规划、多元投资、配套建设、规范运营、集中管理、安全便捷的原则。第六条 本市优先发展城市轨道公共客运交通。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给予支持。第二章 规划、投资和建设管理第七条 本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编制。

本市轨道交通专业规划由市交通局根据轨道交通网络规划组织编制,经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专业规划,应当听取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方面以及市民的意见,合理安排轨道交通不同线路之间、轨道交通与城市其他公共交通之间的换乘衔接。第八条 市交通局根据轨道交通专业规划,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计划,并组织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线路设施和车站设施等运营功能配置规范。

轨道交通建设计划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计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局对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第九条 本市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其具体范围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交通局划定。

市和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域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应当书面征求市交通局的意见。第十条 城市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用途。

轨道交通建设使用地面以下的空间,不受其上方土地使用权的限制。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影响,保障其安全。第十一条 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在规划轨道交通车站用地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和专业规划,以及客流量、乘客换乘需要和用地条件,预留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

换乘枢纽、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用地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资金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筹集。本市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轨道交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事宜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投融资专门机构负责。第十三条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技术规定。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第十四条 轨道交通建设应当符合轨道交通运营功能配置规范的要求。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项目设计、建设时,应当配置安全可靠的运营设施和服务设施(包括公共厕所),建设完善的轨道交通安全监测和施救保障系统,保障乘客乘车安全、便捷。第十五条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组织工程初验。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由市交通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认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进行试运营。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

金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保障运营安全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市域快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路基、轨道、隧道、高架(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第三条 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安全高效、优质便捷的原则。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工作的领导,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轨道交通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做好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第五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水利、消防救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运营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负责轨道交通的运营。

供电、供水、供气、通信、排水等相关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需要。第七条 轨道交通运营所需资金通过经营收入、政府保障、社会资本、市场融资等多渠道、多方式解决。鼓励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投资轨道交通运营。

轨道交通运营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第八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和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经常性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做好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鼓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为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公益宣传、文明劝导、秩序维护、帮扶救助、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第二章 运营与服务第九条 轨道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

初期运营期满一年,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依法办理正式运营手续。第十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定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行车安全标准,向乘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客运服务,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乘客应当自觉维护轨道交通的运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第十一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网络化运输组织要求,合理编制运行图,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列车运营时间、运营间隔应当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其中轨道列车司机需取得相关职业资格。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对轨道列车司机定期开展心理测试,对不符合要求的轨道列车司机及时调整工作岗位。第十三条 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等措施,保持车站和车厢整洁、卫生;

(二)合理设置自动售票设施和人工售票窗口,规范提供售(检)票服务;

(三)保持售票、检票、电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

(四)保持出入口、通道畅通,无障碍设施完好;

(五)在车站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医疗急救箱等必要的救护设备,在列车上配备急救箱、急救包等必要的救护设备;

(六)合理配置车站卫生间和母婴设施;

(七)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提供便利服务,并在列车内设置专座;

(八)维护车站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九)使用轨道交通安全监控设备时有效保护乘客隐私;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地铁、有轨电车、自动导向轨道系统等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指导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负责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具体工作,建立省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监督相关运营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实施。

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会同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反恐防暴、内部治安保卫等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工作。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衔接、安全保护区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四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负总责,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确定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统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执行运营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检查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和牵头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参与运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等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巡逻查控城市轨道交通区域,依法查处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扰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侵犯人身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搜集、分析、研判、通报和预警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涉恐等情报信息,指导、监督运营单位做好进站安检、治安防范等工作。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财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保护、安全保护区管理、应急抢险救援及公众安全文明乘车宣传教育等工作。

为城市轨道交通提供通信、供电、供水、排水、供气等服务的单位,应当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需要,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应急保障责任。第六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是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运营安全责任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保障运营安全资金投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运营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与考核、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安全保护区作业管理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

(二)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针对运营安全各要素和环节开展运营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

(三)建立企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制定、实施企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及时、如实报告运营安全信息,做好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书面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意见。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城市轨道交通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及周边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涉及的运营安全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第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应当设置运营服务专篇和公共安全专篇,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听取同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意见。

运营安全设施应当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CY88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aiy88.cn/post/40945.html

分享给朋友: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要求)” 的相关文章

互联网代运营(互联网代运营公司)

互联网代运营(互联网代运营公司)

本文目录一览: 1、互联网品牌代运营找什么样的团队靠谱? 2、正规代运营公司排名 3、电子商务代运营公司是做什么的? 4、代运营是什么意思,,具体怎么做? 5、网络推广代运营多少钱? 互联网品牌代运营找什么样的团队靠谱? 首先,找公司不如找团队,很多公司都是包装出来的,根本没能实力...

sns运营(sns运营什么意思)

sns运营(sns运营什么意思)

本文目录一览: 1、第1讲:什么是SNS营销 2、SNS营销的运作 3、SNS营销的策略 第1讲:什么是SNS营销 一、SNS简介SNS,全称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即社会性网络服务,专指旨在帮助人们建立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应用服务。SNS的另一种常用解释:全称...

淘宝运营活动(淘宝运营活动策划)

淘宝运营活动(淘宝运营活动策划)

本文目录一览: 1、淘宝网店运营策划方案 2、淘宝店铺运营方案策划 策划方法有哪些 3、淘宝运营策划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才能有效果呢? 淘宝网店运营策划方案 我们都知道现在已经是网络的时代淘宝运营活动了淘宝运营活动,网络带给我们的便利是非常大的,所以网络崛起的速度也是很快的,淘宝运营活动他也带...

短视频运营公司(抖音短视频运营公司)

短视频运营公司(抖音短视频运营公司)

本文目录一览: 1、深圳短视频代运营哪家公司比较靠谱? 2、深圳短视频代运营哪个公司做得专业? 3、深圳短视频代运营,请问找哪家公司运营靠谱? 深圳短视频代运营哪家公司比较靠谱? 找同胜影视就可以呀短视频运营公司,这家公司很不错短视频运营公司的短视频运营公司,一对一服务,并且运营效果也超赞...

战略运营模式(企业的战略运作模式)

战略运营模式(企业的战略运作模式)

本文目录一览: 1、现代企业常用的运营战略有哪些 2、运营模式和运营策略的区别 3、什么是运营模式 4、策略运营是什么? 5、企业运营的模式有哪些? 6、多元化经营战略模式有哪些 现代企业常用的运营战略有哪些 现代企业营销战略一般包括战略思想、战略目标、战略行动、战略重点、战略...

淘宝代运营(淘宝代运营公司一般怎么收费的)

淘宝代运营(淘宝代运营公司一般怎么收费的)

本文目录一览: 1、淘宝代运营是什么意思 2、淘宝代运营靠谱吗? 3、淘宝代运营做什么 淘宝代运营是什么意思 淘宝代运营,顾名思义,就是淘宝商家给淘宝代运营公司申请运营子账号,代运营通过子账号来操作店铺产品的日常经营、管理、营销、售后、推广等工作,由具备丰富的开店经验,并经过严格培训的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