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商标(今日头条商标被拒)
本文目录一览:
- 1、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是侵权吗?
- 2、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这究竟算不算侵权?
- 3、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案件进展如何?
- 4、今日油条被今日头条诉侵权,不同领域商标相似属于违法吗?
- 5、互联网+时代开展创业实操第三步——知识产权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是侵权吗?
抄袭
目前,今日头条起诉自己的卵胞兄弟今日油条侵权自己的商标,引起大家广泛的关注。所属于河南的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店铺装修、菜单与logo和今日头条大相径庭被告商标侵权。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称为纯属巧合,然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虽然二者不是同一个行业,但是今日油条的店面装修格式、菜单、logo、摆盘与今日头条APP界面大相径庭,仅仅有一个字的区别外,其他的与今日头条APP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区别,而且照抄照搬今日头条宣传标语也十分相似,将你关心的,才是头条改成了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不仅仅如此,今日油条还模仿了格力的标语将“好空调,格力造”口号改成“好油条,今日造”、而且店内还出现了王思聪的卡通头像等等。我在大众点评上浏览大多数的客人都是因拍照打卡而来并不是为了吃上好油条,所以今日油条有很大嫌疑涉及侵权。若今日油条胜诉,那么今日油条的行为在道德上被人唾弃。
现在而言,我们的借鉴不等同于创新,创新就是在使我们从零到一、从无到有,这才是一个创新的突破,我们要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成果,如果我们能从别人的成果上加一些东西加以完善,我们这样的行为不仅仅是剽窃,还是一种侵权。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一些知名的企业每年都要交上许许多多的商标注册费,商标也算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提前注册商标也是相当于对它的一种保护,所以要杜绝抄袭,因为抄袭商标也算是一种侵权。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这种抄袭的行为算是侵权。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这究竟算不算侵权?
今日头条是我国众多媒体中比较知名的新闻媒体,尽管今日头条是新闻媒体,因为其超高的知名度,还是引起了很多其他行业的眼热。例如今日头条已经将今日油条——一家做早点的实体店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商标侵权。
从今日油条的图标上来看,今日油条图标跟今日头条有着极高的相似度,不但整个图标只差一个字,图标的文字字体,文字颜色和排版等也是有着几乎一模一样的相似度,甚至将油字换成头字就是今日头条的图标logo,这么高的相似度已经涉及了抄袭很侵犯商标权了。
再说今日油条的文案,今日油条的文案是:关心你的,才是好油条。而今日头条的文案则是:你关心的,才是头条。二者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从语义上来讲采用了同样的修辞手法,而且几乎没什么改变。除了文案和商标上的高相似度,今日油条的菜单和其他部分与今日头条的APP上面也高度雷同。说到这基本上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今日油条就是照着今日头条的模板做出来的。虽然二者行业不同,一个是餐饮业因一个是新闻媒体,本质上不构成商业竞争,但是属实是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
很多网友认为,今日油条的这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犯了今日头条的商标权,应当立即修改并向今日头条道歉。按理说想打造一个品牌也没问题, 但是不应当抄袭别人的成果,要知道一句看起来简单的文案,一个看起来简单的商标,这其中可能蕴含着很多人的辛苦,直接照搬是对他人劳动的不尊重,对于那些没有商标概念的人来说,应当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今日头条起诉今日油条商标侵权,案件进展如何?
现在很多大企业因为商标问题,可能会和一些小企业产生一些摩擦,有可能还会背上,店大欺主嫌疑。前段时间海底捞起诉海底鲜,哪怕两家经营内容不同,同样会引起纠纷。虽然这场官司以海底鲜胜诉而告终,为了避免后续问题,海底鲜还是主动把名字给去掉,换成河底鲜。
这段时间又发生一家类似官司,一家位于河南郑州卖油条网红店,也就是今日油条火了。这次被人家起诉,还真的一点儿不冤枉。无论是,广告的词汇,还有店面的装修风格,撞掉还有一些其他品牌。目前今日头条已经把这家店起诉了,案件目前在审理当中。这次今日头条申请行为保全,定性为商标权权属。这个案子早就已经开庭审理,判决结果没有被公布。
借助于这一波操作,这家店还真的火起来了,很多人更是慕名前来。借助于这个火力,这家店火了一段时间。毕竟不管油条好不好吃,不过就凭店铺内容,让大家真的印象相当深刻。
不过企业说法是今日油条的意思,就是今日的油条,公司申请注册了,还明日油条,还申请了饼多多块,今日豆浆手抓饼等商标。这家企业给人的感觉,真的是有些傍大牌,像今日头条,快手,拼多多,怎么感觉涉嫌碰瓷呀!
这种炒作,短时间内带来很大利益,不过本身存在着很大隐患。首先容易招惹一些侵权官司,对于企业长远发展,并不是好。毕竟没有特色企业文化,很难发展太过长久。被今日头条告上法庭,恐怕是第一步,接下来不排除还会有其他企业将其起诉,就连类型都相似。如果真正操作的话,这种可能不是没有的。企业想要赚取利益,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也要讲究正当的方法。
今日油条被今日头条诉侵权,不同领域商标相似属于违法吗?
在10月20日网络上流传了一则新闻让大家发起了讨论,经过了解原来是今日头条公司状告河南郑州市一家油条店,在得知该油条店取名今日油条并在网络上迅速走红。而走红的原因是商标广告都酷似今日头条APP,甚至菜单都和头条版面相似,而在油条店扩张的同时,也给今日头条品牌公司带来了品牌损失,在网络上看到的早餐店图片,不管是从文字上边还是设计方面,都和今日头条有相似之处。而在商标注册当中,只要不是相同或类似的产品都是可以申请,不构成违法。
在我国商标法当中,商标名称在不同领域使用不算侵权,除非该商标是驰名商标,可以不受商品类别的限制,但如果商标使用恶意或者与其他公司有相似产品时。受害方可以对该商标提出申请。在我国每个地方都存在商标碰瓷情况,希望我国可以出台相应的法律和规则。
在今日油条创始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说他是今日头条的忠实用户,喜欢它的设计,所以在开油条店时就找人这样设计了,但有热心网友调查发现今日油条公司山寨的不止今日头条一家公司,其中快手公司、格力公司、拼多多公司等都是其山寨的对象,并且已申请商标使用权。目前该公司已经开始招商加盟,并且与美团外卖和正大集团达成了合作关系。在这次今日头条状告今日油条当中不仅仅为今日油条打了一个好广告,并还让其成为了网红打卡地。商标碰瓷这只是冰山一角,有热心网友用技术手段调查时,发现今日油条店和今日头条有百分之98相似之地。
如果你对此事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互联网+时代开展创业实操第三步——知识产权
谈到知识产权,很多创业者觉得会离创业公司很远,先解决生存的问题吧,这些虚的东西等公司有一些名堂了再开始搞并不迟。面对这样的想法,今天探讨的问题先从两个互联网的故事开始。
故事一:开心网域名之争
2008,开心网(kaixin001.com)发展的如火如荼,用户数量用了不到半年就增加到400万。正在开心网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杀出一匹黑马,千橡人人网改用(kaixin.com)开始运营,据估计人人网通过“kaixin.com”直接抢夺3000万注册用户。
开心网CEO程炳皓在一次公开场合表示:“我们确实没有想到,在我们有400万用户的时候,确实有公司用kaixin.com这个域名,而且就叫开心网。我们当时还觉得,如果是一家小公司,因为小公司经常会这么干嘛,去注册一个跟别人类似的域名,那我们觉得关系也不大,但是我们也没有想到是一家很大的公司”。
对此资深网络品牌保护专家、名商网COO王春雷表示,开心网和千橡开心网的域名之争给了企业的品牌及域名的应用、保护很大启示。域名对一家新的公司,尤其是跟互联网相关的公司非常关键,开心网的域名之争让所有人都意识到企业域名保护的重要。企业在创业之初就需要对企业的名称、品牌、域名、商标做好整体的考虑,避免给将来留下隐患。获取域名的同时,更要注册与域名相对应的商标,才能得到合法的保护。这样如果相关域名受到恶意使用,可以及时通过域名仲裁或者诉讼收回相关域名。
故事二:“今日头条”商标之争
IT之家讯:据北京西城法院消息,认为“今日头条”侵犯了自己的“头条”商标专用权,北京博天恒业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原告)将运营“今日头条”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被告)告上法院,索赔1亿余元。日前该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原告认为,早在2011年,该公司经合法注册,就取得了“头条”商标专用权,有效期至2021年1月,核定服务项目为第35类,主要是广告服务业务。而今日头条APP是由被告自2012年8月开发运营的,并将“头条”二字作为APP的图标使用。在网页版也突出使用“今日头条”、“头条”等标识。
原告认为,虽然表面上“今日头条”是一款转载资讯为主的工具,但实际上是以推送广告为目的的盈利产品,该APP在向用户推送一般资讯内容的同时,还进行广告代理、广告宣传、广告发布等活动。这与博天恒业的广告服务是相同的。
被告方当庭表示,字节跳动公司为“今日头条”、“头条”及图标在第9类可下载软件、第41类在线娱乐服务、第42类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第38类互联网计算机终端等服务项目上都注册了商标,APP主要是呈现视频、文字、图像内容,与广告宣传和传播性质完全不同,与博天恒业在第35类广告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也毫无关系,也不可能造成混淆,因此不涉及侵权问题。
两个案例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折射出来的问题是,知识产权不是等你发展好了再去处理,而是应该在你开门的第一天或者之前就策划好的,等你发展好了,胜利的果实会无形中被别人进行掠夺。
另外一点,知识产权不仅是无形资产,更是企业对公共资源私有化的过程,为什么这样说呢?知识产权都是先申请原则,谁先申请就是谁的,随着人类的快速发展,很多领域的知识产权都被前者独占。虽然说知识产权不会枯竭,但是获取优质资源的成本越来越高,这个观点可以从每年新增的专利,商标,版权的数量,以及简单易记的域名申请难度来证明。
这里讲的知识产权是广义的,包括:企业名称、商标、域名、软著、专利以及商业秘密等等。这些知识产权事项是伴随企业诞生或者说在诞生之前就应该安排计划,并伴随公司发展一并成为公司的无形资产。这些事务是怎么回事,到底要花多少精力和成本来办,下面就知识产权的概念,办理所需的难点和成本,让各位创业者们有一个基础的认识。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作为企业的专属权利,作用就不再赘述了。看一下该如何申请呢,商标申请是向国家商标局进行申请,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找代理申请,申请的方式可以是邮寄也可以是网上申请。申请的流程包括提交资料,付费,收到受理通知书,商标审查及商标领证五个过程。如果顺利的话,整个周期需要1年以上的时间,才能获得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十年,至核准之日算起,十年以后可以继续缴费使用。有了商标,在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实施过程中就有进行积累价值,百年老店就是这样一年又一年积累起来的。
商标申请的难点就是申请前的查询准备,这项工作决定了申请的商标是否可以授权。2015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量287.6万件。截至2016年一季度,我国累计商标申请量1913.7万件,有效商标注册量1074.55万件。如此大的数量容易造成商标重复申请,创业者必须针对自己的今后运营的产品和服务,以及需要申请的商标方案在国家局网上查询是否已经有人申请,要不然就只是完成了申请这个动作,过了一年以后就是获得一张被驳回的通知时。商标使用一定时间后,价值积累到一定程度,我们就可以申请著名商标,名牌产品以及中国驰名商标,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保护自己。
域名(Domain Name),是由一串用点分隔的名字组成的Internet上某一台计算机或计算机组的名称,用于在数据传输时标识计算机的电子方位(有时也指地理位置,地理上的域名,指代有行政自主权的一个地方区域)。域名是一个IP地址上有“面具”。
域名的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为原则,管理认证机构对申请企业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审查。因此在网络上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将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步为人们所重视。
域名对于互联网+时代下每一个公司都是标配,和个人名片一样,和公司名字一样,就是公司的互联网名片,必须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就申请,申请简单,费用也不高,并且需要到工信部进行备案,才可以正常向别人展示,并且伴随企业的成长不断的丰满。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软件著作权可以自己也可以请代理公司向《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行政机关国家版权局申请,一般2个月内可以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目前,各级政府对软件著作权进行补贴,基本不需要费用。
软件著作权是是版权,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有效期更长。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专利可能对创业者来说并不陌生,普及的时间长力度大,无论从政策层面,还是金融层面,还是企业运营层面,大家都很注重专利。专利的种类分为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前两者的保护期是十年,发明的保护期是二十年。相对商标,软件著作权和域名来说,专利的申请和维护较为复杂。专利除了申请需要进行大量的检索,即使授权后如果不及时维护缴纳年费还会失去权力。所以说专利涉及的成本是最高的。
商标,域名,软件著作权和专利这四项知识产权的细分类从操作难度,操作成本以及保护期限进行一下汇总:域名和软件著作权操作起来比较简单,维护成本也低,商标和专利操作有一定难度;专利的操作和维护成本最高;商标,域名,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较长,商标和域名可以通过续费一直拥有,而专利的保护期限到了后直接失效,转为公有知识。
以上所提的知识产权做起来既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作为公司的资质培育,随着公司的成长不断的增值。并且是企业向外界展示实力的表现方式,早出手,早获益。长远的意义更大,也是以后进军品牌战略,知识产权融资,公司上市所必须的,有百益而无一害,真的应该早早的入手,并且政府都有补贴,何乐而不为呢。
互联网+时代,创业不是Ideal的竞争,不是团队、资金、知识产权的单项竞争,而是综合能力的竞争,一个也不能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