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诉今日头条(腾讯诉今日头条有无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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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慧强案件结果是什么?
5月8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慧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焦慧强曾任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2019年3月起,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刚满一年即落马。
其人:从检察院转入法院
焦慧强出生于1973年6月,今年47岁,山西洪洞人。
1995年,22岁腾讯诉今日头条的焦慧强历进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随后9年时间,历任该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干部、书记员、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长、助理检察员。
2004年,31岁的焦慧强已是北京市检察院一名处级干部,随后8年时间里,他历任该院第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员、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
在此期间,焦慧强还在职读了研究生并有一段挂职经历。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他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焦慧强挂职任北京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助理。
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焦慧强在40岁左右时,已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4年10月,焦慧强转入法院系统。至2016年5月,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在通州法院任职一年半后,2016年5月,焦慧强来到海淀区法院。随后的近3年时间里,一直到2019年3月,他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2019年3月,焦慧强再次调回北京市检察院,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直至落马。
办案:海淀法院审过多起互联网大案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焦慧强在海淀区法院期间,以审判长身份审理过多起案件。其中包括北京市原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北京非物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正处级)白玉清贪污案,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军挪用资金案。
海淀法院是全国当前受案量最大的十家法院之一,也受理了大量互联网公司案件。如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中的腾讯诉“今日头条”侵权案,即在海淀法院审理宣判。在全国引发广泛关注的“快播涉黄案”也是由海淀法院2016年审理宣判。
背景:海淀区有多家大型互联网企业
据海淀区政府官网介绍,2019年海淀区生产总值7926.0亿元,占北京市GDP的22.4%,居全市首位,第三产业增加值7217.2亿元。其中,海淀区“中关村”已经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代名词,聚集着全国重要科技战略资源。
从数字上来看,海淀区有国家级高新企业超6000家,上市、挂牌公司总计554家,“十百千“企业214家,总收入达163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12000家,从业人员85.77万人。
焦慧强简历
焦慧强,男,汉族,1973年6月出生,山西洪洞人,1995年6月入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95年8月至2004年7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干部、书记员、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长、助理检察员腾讯诉今日头条;
2004年7月至2012年3月,历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检察员、检委会委员,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长助理、检委会委员腾讯诉今日头条;(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在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挂职任北京市委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助理)
2012年3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4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
2019年3月至今,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来源:21经济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今日头条抢了谁的生意,百度,还是央视
《广州日报》曾在2014年6月6日起诉今日头条侵权腾讯诉今日头条,称今日头条在未经授权腾讯诉今日头条的情况下腾讯诉今日头条,擅自在自己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发布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且使用量巨大,严重侵犯了广州日报的知识产权。
2016年11月,今日头条就被凤凰新闻以恶意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的部分行为,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过诉讼,当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有违基本商业道德的恶意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
2017年1月24日,凤凰新闻客户端再发声明,要求今日头条春节之前立即停止全部劫持行为,并在其客户端首屏显著位置、及人民日报等全国性媒体平台刊登道歉声明30天。凤凰客户端表示,今日头条的恶意不正当行为却并没有因为被起诉而停止,且有增无减。甚至在被起诉后的两个月里变本加厉的劫持凤凰新闻客户端流量。
2017年4月26日,腾讯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案件已被受理。
腾讯和搜狐方面称,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2017年5月2日,南方日报发表了一则严正公告将矛头直指今日头条版权问题。公告称,自2016年起,今日头条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疯狂盗取自家新闻2000多条。
涉黄
2017年,央视曝光了今日头条等客户端不定期向用户推送"艳俗"直播平台的问题,北京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曾联合约谈今日头条、火山直播等平台,依法查处上述网站涉嫌违规提供涉黄内容,责令限期整改。
唐长老为什么不直播了
唐长老为什么不直播腾讯诉今日头条了
抖音英雄联盟手游主播唐老鸭不播了腾讯诉今日头条的原因是腾讯诉今日头条,先从腾讯的一纸禁令说起
首先明确的是,不是抖音,头条禁止直播英雄联盟,王者荣耀等腾讯游戏,而是腾讯以版权为由禁止抖音,头条直播腾讯游戏。
腾讯针对头条系产品及主播提出的诉讼如下:
2018年11年7日,腾讯诉西瓜视频,申请禁止其直播《王者荣耀》
2019年3月18日,腾讯诉西瓜视频及今日头条,申请禁止其直播《英雄联盟》
2019年3月29日,腾讯诉西瓜视频,申请禁止其传播《王者荣耀》视频
2019年5月5日,腾讯诉西瓜视频及今日头条,申请禁止其传播《英雄联盟》视频
2019年5月5日,腾讯诉抖音,申请禁止其直播《王者荣耀》
2019年5月10日,腾讯诉西瓜视频及今日头条,申请禁止其传播《王者荣耀》视频
2019年5月27日,腾讯诉火山小视频,申请禁止其直播《王者荣耀》
2019年5月27日,腾讯诉西瓜视频及今日头条,申请禁止其直播《穿越火线》
2019 年6月10日,腾讯诉西瓜视频主播徐某某,要求其立即停止在第三方平台直播《英雄联盟》
腾讯在陆续寄出的几封律师函中表示,今日头条的几个内容平台上有大量用户,未经腾讯公司授权许可,擅自传播腾讯公司游戏视频,涉嫌侵犯腾讯公司享有的游戏知识产权,损害了其合法权益,要求字节跳动公司采取一切有效可行的措施,屏蔽相关游戏作品的视频上传并删除相关视频。
腾讯游戏的用户协议中规定,用户在使用腾讯游戏服务过程中不得未经腾讯许可以任何方式录制、直播或向他人传播腾讯游戏内容。
字节跳动公司不认同腾讯的说法,并表示“相关游戏玩家对自己操作游戏形成的独创性游戏连续画面内容,理应享有著作权,或至少与腾讯共同享有著作权,用户有权在“抖音”、“西瓜视频”及“今日头条”平台进行游戏直播。”
目前腾讯已经胜诉,“南山必胜客”称号实至名归。关于英雄联盟能否继续直播就在于法院是否认同英雄联盟主播对直播内容享有著作权,如果认同,则抖音可以继续直播,如果不认同,抖音怕是要重蹈覆辙。
关于腾讯禁止头条系软件直播腾讯游戏的详细内容可在各大媒体网站自行搜索。
抖音短视频的观点
当然,抖音这边,作为今日头条的主要视频产品,也有自己的观点。
他们认为操作游戏形成的内容,应该享受到著作权。
不过这里,就需要一个界定,究竟什么样的叫做独创性,尤其是在一个游戏规则之内,需要怎么做,才能体现出著作权的内容。
另外,腾讯的用户协议里,要求用户不得录制,直播旗下产品的内容,是否损害了用户的权益,也是争论的焦点。
法律还是要遵守,但争议仍然会继续
腾讯诉今日头条我们不讨论腾讯想要垄断等问题,就说法律的判决,目前显然是抖音不得不下架相关内容。
但相应的争论,其实还会继续,并且还会有很多的切入点。
最后关于题主的问题,答案就是因为腾讯的起诉获得胜利,抖音短视频相应的内容将下架处理。
新浪微博与今日头条案件法院怎么判的
今日头条被判侵权,赔偿腾讯网27万余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腾讯网起诉今日头条的287宗侵权案件全部做出判决。今日头条被判287宗案件侵犯腾讯网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向腾讯网赔偿27万余元。
今年4月,腾讯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一前一后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腾讯和搜狐方面称,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涉案的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为腾讯网员工的职务作品和独家约稿作品。今日头条从腾讯网直接抓取内容后,存储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并在今日头条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发布。今日头条网站及APP直接发布的页面上,大部分涉案作品都醒目地展示了“腾讯体育讯”“腾讯娱乐独家报道”等字样。但今日头条无视这些版权信息,仍然抓取使用。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属于未经允许被擅自转载的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在今日头条网和“今日头条”app上主动抓取腾讯公司独家所属版权作品,侵害了腾讯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经法院认定,今日头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今日头条网和今日头条app上刊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案的287宗案件全部被判侵权,赔偿额总计达27万余元。